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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4年)
日期: 2025-10-27 字号: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1226日在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海沧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文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区委部署和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为主线,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基层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筑牢政治忠诚思想根基。制定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19项任务,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抓实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机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责任制,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党委、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58件。以品牌创建促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沧蓝红”“未海童行”入选区直机关十佳党建品牌,党总支获评区先进基层党组织。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围绕“六大纪律”,组织56场专题学习。接受“强化政治建设,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专项政治督察,以学纪知纪促明纪守纪,为推动基层检察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法治力量保障海沧高质量发展

“检察护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细化专项行动63项举措。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侵犯企业财产犯罪、企业内部职务犯罪等42人,追赃挽损225.48万元。开展涉企刑事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3人。针对雇佣童工、人员监管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7份,帮助企业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应用监督模型发现涉刑人员违法任职企业高管3人、被害企业财产类执行问题42件,制发检察建议2份督促整改,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37万元。突出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会同区人大在台企、专精特新及“小巨人”等50家企业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企业联系点,开展“益企前行”普法34次。
    “检护民生”强化民生法治保障。制定专项行动58项措施。重视老年人、残疾人、妇女以及灵活就业、新业态等劳动者权益保障,支持起诉、仲裁72件,帮助追索劳动报酬、医疗费536万元。推动建立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入职背景调查机制。“如我在诉”办理132件群众信访,重复信访下降20.93%。组建五支队伍主动融入区综治中心建设,共筑平安海沧。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1万元。“零容忍”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严追诉17人;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起诉4人。深化未成年人权益综合司法保护,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6件。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1场,受众13万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涉黄、工程安全等突出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7份,采纳率100%。

三、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刑事诉讼监督持续优化。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批捕293人,不批捕176人,起诉576人,不起诉116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620人。依法严惩各类影响安全稳定的刑事犯罪,起诉严重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17人、“7·17”涉缅北电诈案件20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假民工”恶势力团伙敲诈勒索犯罪,起诉45人。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起诉行贿、受贿犯罪11人。实质化、规范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55件,监督立、撤案45件,纠正侦查违法行为185追捕、追诉52人,追加认定事实37起,改变定性37人,对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504条。加强法检配合制约,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制度。强化审判监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100%。持续擦亮“微光如炬 一前行”刑执品牌,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7份,采纳100%。     

    民行检察监督质效双升。办理民事检察案件84件,同比上升1.27倍,1件再审检察建议获法院采纳。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19件,同比上升1.28倍。针对公安机关查获酒驾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理问题,办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8件,发出类案检察建议1份,督促依法行政。办理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督促拆除违章建筑。助力被处罚企业信用修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严守履职边界,与行政执法机关有效衔接,对决定不起诉后需要行政处罚的案件,发出检察意见督促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60件,防止“不刑不罚”,消除追责盲区。针对寻衅滋事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落实“同案同罚”“过罚相当”。

    公益诉讼检察精准规范。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5件,同比上升16.67%,新增法定领域案件占57.14 %,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持续深耕传统法定领域,依托“林长+检察长”制,运用“检察建议+圆桌会议+现场听证”及无人机技术,办理违规占用林地公益诉讼案件2件,促成生态公益林补植复绿。关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办理预制菜信息公示、网售有害保健品等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件。办理烈士墓建设、管理不到位公益诉讼案件1件,捍卫英烈荣光。稳妥拓展新增办案领域,开展知识产权、人防工程等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件。加强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办理母婴室、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规范等公益诉讼案件7件。围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办理不可移动文物破旧损坏、消防安全隐患公益诉讼案件2件,守护文物安全,维护历史风貌。   

四、以改革精神加强自身建设,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完善业务管理,发挥季度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功能,着力发现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业务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异常性典型性问题,加大专题分析力度,为检察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完善案件管理,落实全流程监管,运用“流程监管员+三自查”以及问题清单销号、通报等方式,发出业务数据核查函29份,对108件案件进行流程监控,确保数据质量。完善质量管理,综合运用常规抽查、专项评查、交叉评查、重点案件评查等多元化方式,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40件,以评查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以数字检察驱动检察管理高质量发展,建设“数智海检”实践平台,研发运用8个法律监督模型服务监督办案,碰撞数据1万余条,制发书面纠正违法、检察建议书6份,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17件。

持续深化人才强检。以专业能力建设为关键,搭建理念交流与技能切磋的人才培养平台,通过院领导上讲台、业务专家讲座、青年干警加油站等方式开展系列培训8期举办刑事辩论赛、检委会委员听庭评议、辅助人员技能竞赛等活动,营造人人皆可成才的良好环境。以职业保障建设为依托,用好检察人员全员全面全时考核,推动能上能下,做实奖优罚劣。优化检力资源配置,干部招考、选拔任用、交流轮岗21人次。以纪律作风建设为保障,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铁纪。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编外人员专项整治等,确保“打铁必须自身硬”。集体和个人获评市级以上荣誉表彰10次,国家级检察理论调研成果4篇。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用好人大代表监督联络室,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要求,及时报告检察工作重要部署、重要事项,专题报告检察建议工作情况,制定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责任分工方案形成事项督办、专人跟踪、限时办结模式,办理分类督办事项8项。设立政协委员联络室,建立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增强民主监督实效。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检察工作56人次,21名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交叉视察海沧检察工作。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在市级以上媒体发布检察宣传160篇次,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等主题活动21场,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46件次,社会各界人士132人次参与公开听证45场,实现“四大检察”全覆盖。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区监委、法院配合与制约,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热忱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一是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服务海沧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还需增强。二是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还需不断探索,数字检察工作质效有待提升。三是队伍司法理念、履职能力、职业素养还不够适应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要求。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5年,区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区委五届八次全会部署,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和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锚定目标任务,狠抓落实见效,努力以更高质效的检察实绩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一是筑牢政治忠诚,在为大局服务中彰显检察担当。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扭住目标不放松,一张蓝图绘到底,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化拓展“三争”行动。立足检察职能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用好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企业联系点,护航海沧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围绕探索试验、探路先行,发挥集中管辖作用,优化升级涉台检察工作,服务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二是践行人民至上,在为人民司法中坚守公平正义。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走深走实,主动参与反腐败斗争,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宽严相济维护社会稳定。践行“两山”理念,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制,守护绿水青山。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规范开展支持起诉,深化跨区域司法救助,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工作,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进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持续做优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在为法治担当中提升办案质效。深刻把握“三个善于”的丰富内涵,深化研究运用“三个结构比”,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牢固树立依法履职意识,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全流程监督。全面履行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民事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监督等职能,综合运用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维护司法权威。把握行政检察履职边界,提升用大数据发现问题的能力,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一体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聚焦小切口,扭住“可诉性”,持续提高办案精准性和规范性,稳中求进,切实做到以“公益保护”为根本。

四是夯实基层基础,在全面从严中淬炼过硬队伍。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狠抓全面从严治检,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准确规范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守牢廉政底线。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案件管理、控告申诉、检务督察等衔接配合机制,推动检察权依法公正高效廉洁运行。抓实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严格依法办案,鼓励担当作为。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加强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坚持练在经常、重在实战,努力营造人人争先、竞相出彩的浓厚氛围,一体提升政治素养、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素质,持之以恒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奋勇争先,善作善成,为海沧在更高起点上建设高素质高颜值国际一流湾区作出新的检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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