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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人大报告
日期: 2020-11-19 字号: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221日在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子龙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 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准逮捕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秩序犯罪嫌疑人116人,提起公诉156人,所办理的江某合同诈骗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件。联合相关部门建立打击传销长效机制,批准逮捕传销犯罪嫌疑人71人,提起公诉65人。依法严惩危害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妨害国家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4752人。

改进方式方法服务企业发展。自觉把区委重大决策和上级重要工作部署精神转化为海沧检察工作的具体思路和创新举措,制定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方案,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提供针对性的法律服务。五年来,与8家单位、企业签订共建协议,深入走访企业100余次。积极跟进自贸园区建设,成立涉台检察服务站,充分发挥涉台检察联络点和台商检察联络员作用,突出服务创新创业。重视改进办案方式,慎重采取强制措施,慎重扣押冻结款物,确保企业在检察机关司法活动中感到安全有保障、权益能维护、发展可预期。

积极促进完善发展环境优化。延伸检察职能,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和管理制度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25件。强化招投标等领域市场廉洁准入,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47376342035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立。深入开展工程专项预防,东南国际航运项目1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入全国100个挂牌督办的预防项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十佳预防项目、全市政法综治优秀创新项目。充分重视环境保护,起诉我区首例污染环境案,督促行政机关对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专项督查,促进违法企业整改到位。

二、 坚持惩防并举,营造廉洁清正氛围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5459人,同比2分别上升80%84.4%,涉案总金额达4179万余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846万元。其中,查办处级以上干部13人、国有企业高管20人,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案件1214人,所办案件的数量、质量和效果均实现历史性突破,案件立案数上升比例、大要案率等指标位居全市前列,有罪判决率100%。全面开展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形成强大的社会威慑力,共有11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并主动退赃。

整合资源提高办案质效。充分完善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坚持贪渎并查,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统一指挥,抓住关键重点,集中查办了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行政执法等环节领域一批社会影响力大的窝串案3236人。严格执行“八项禁令”3,讯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司法警察执勤全程佩戴执法仪。五年来,始终保持办案安全零事故。

深入开展警示预防工作。加强基层领导干部职务犯罪预防,精心编制宣传图片和手册,深入各街道、村居开展法制教育12次;加强预防宣讲,大力营造崇尚廉洁的社会氛围,举办专题讲座65场次,受教育人员达4600余人。加强重点领域的预防,结合办案剖析原因,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9件,督促其完善管理,堵塞漏洞。

三、参与平安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惩处各类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942人,提起公诉3305人,同比分别上升48.1%115.3%,人均办案量居全市基层院前列。全力配合“两违”整治及征地拆迁工作,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打击电信诈骗、禁毒等专项行动,共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1510人,提起公诉1607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对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16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起诉54人。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扎实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排查化解工作,受理群众信访件283件,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150次,均处理及时、稳控到位,控申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系统内推广,接待窗口被授予“省级文明接待室”称号。充分运用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文书说理和司法救助等制度化解矛盾,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23件。

重视特殊群体保护。加强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严厉打击损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未成年人校园暴力犯罪案件1725人。成立9个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含全市首个涉台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对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全部予以封存。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市率先出台《处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具体实施意见》,起诉我区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保障劳动者权利。

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大力推动我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接入率100%。设立首个驻派出所检察室,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87次,对侦查机关、行政机关执法不规范行为发出检察建议35份,追捕追诉58人,纠正遗漏罪行30件,改变案件定性30件,依法提起刑事抗诉2件,3起刑事案件获评省、市法律监督十佳案件。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大对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诉讼程序违法及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依法提请抗诉、建议提请抗诉、提出检察建议32件。依法对行政机关执法进行监督,与5个单位部门签订协作配合机制。开展对行政处罚及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1件。坚持监督与息诉并重,对不符合监督条件的案件,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坚决维护法律权威。

加强刑事执行工作监督。在社区矫正中心派驻检察工作室,建立公检法司社区矫正“四方联动”机制4,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全面推进落实监外执行监督工作。根据辖区特点,做到点面结合,督促撤销缓刑、收监执行,防止发生脱漏管现象,深入开展21个刑事执行检察专项活动,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2024人。

五、持续改革创新,推动检察工作发展

稳妥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开展检察官员额制改革试点工作,已顺利完成首批20名检察官入额,注重优化资源向一线倾斜,入额检察官均回归一线办案。不断探索内设机构改革,建立“1+1+1”模式5,实现办案组织的扁平化、专业化,制定并逐步落实检察长、主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权力清单,探索实行检察官办案组和独任检察官的业务组织形式,推动建立分工合理、权责清晰、协作紧密、运行高效的内部管理机制。

积极推进检察机制创新。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6等试点工作,共办理案件500502人,切实提高诉讼效率。成立涉台检察室,探索涉台案件集中管辖、公开审查等办理机制,与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进行检校合作,推动两岸法律理论研究及交流。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方便群众信访。重视科技强检,建设“智慧检察”,推动网络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大力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电子卷宗系统。创新“一村居一检察官”法律服务方式,推进检力下沉。

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坚持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推进程序性工作信息和终局性法律文书公开,构建检律互动、检媒互动的长效机制。正确解读法律,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和案件程序性信息1568条,公开法律文书415份。用好“两微一端”新媒体,构筑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公开格局,着力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六、践行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强化思想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党的领导,深化“两提升五过硬”建设,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学习教育和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廉洁从检规定,深入纠防“四风”和“慵懒散”等问题,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加强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构建从严治检新常态。五年来,未出现一起违法违纪行为。

强化业务素质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健全检察环节发现、纠正、防范冤假错案机制。组织干警参加各项培训,在实战实训中提升专业素能。完善检委会学习制度,设立“海检讲坛”,通过多岗位锻炼提升干警综合素养。积极营造争先创优氛围,鼓励、推选干警参加各级业务技能竞赛,2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系统人才库。

强化检察文化品牌建设。突出“海检精神”,增强队伍凝聚力。推出院训“秉正致远”引领海检文化、创办院刊《沧笙》展现干警风采,组织成立腰鼓队、合唱团,丰富干警文化生活。强化新媒体建设,及时传播检察好声音,传递法治正能量,“海沧检察”微信公众号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众号。

五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要求,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全面工作、重要部署和重要事项。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主动向人大常委会作反贪、预防、涉台检察专题报告。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连续五届荣获“省级精神文明单位”,两次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院,获得85个市级以上的集体及个人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院检察干警团结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发挥得还不够充分,打击犯罪、惩治腐败、诉讼监督的效果与依法治国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差距;二是案件总量持续高位运行,人少案多矛盾进一步加剧;三是检务公开的全面性、实效性仍需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途径仍需进一步完善。对此,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目标任务

 

今后五年是我区全面建设“五大发展”先行区、开创发展新局面的关键时期。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强化“四个意识”,主动融入区委建设“五大发展”先行区,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检察事业全面发展进步。

一是服务保障五大发展。加大对破坏生产经营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大对不执行、乱执行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法律监督。正确处理司法办案与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关系,严肃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依法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犯罪,强化对环境资源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和低碳发展。围绕“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依法保障正当权利,坚决维护公平正义。

二是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平安海沧、法治海沧建设,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等刑事犯罪,切实维护人民安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深入企业开展警示和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促进增强守法理念。不断加大职务犯罪查处力度,筑牢公正廉洁防线。强化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健全监督工作机制,解决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三是稳步推进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内设机构改革,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探索深化涉法涉诉信访、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等改革工作,积极推进科技强检,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努力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

四是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持续推进“两提升五过硬”建设,不断提升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监督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健全完善规范司法长效机制,让从严治检成为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新常态,全力打造一支素质高、战斗力强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我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开创检察新局面,为海沧全面建设“五大发展”先行区作出新贡献!

 

 


附件1

 

附件2

 

有关用语说明

                            

1、东南国际航运项目:系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总部大厦职务犯罪同步预防项目。

2、同比:本文中同比数据对象均为上一个五年的业务数据。

3、八项禁令:指《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即严禁擅自处置案件线索、随意初查和在初查中对被调查对象采取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严禁违法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严禁违法干涉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违法违规处理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严禁阻止或者妨碍律师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严禁在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情况下进行讯问;严禁刑讯逼供以及其他非法取证行为;严禁违反办案安全纪律。

4、“四方联动”机制:指厦门市、区两级的同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局四方协同在社会调查评估、限制出境报备和边控、收监执行等社区矫正方面建立协作配合机制。

5、“1+1+1”模式:即“入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文员”的办案组形式。

6、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司法机关为提高刑事案件办理效率、实现司法公正而进行的办案机制试点。从时间上缩短审查期限,在量刑上依法予以从轻,实现了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的有机统一,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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