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27日在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海沧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子龙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5年检察工作
2015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美丽厦门·活力海沧”战略规划,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既突出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又深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一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10件12人,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追缴涉案款物人民币1300万余元。依法查办了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梁超涉嫌受贿案、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所长张细建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等系列大要案。
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严格落实《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1,慎重使用强制措施,严格执行举报人和证人保护、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等制度。坚持把质量和安全作为执法生命线,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100%。讲究办案方式方法,严格执行“二个慎重”2和“五个不轻易”3,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发展。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探索预防职务犯罪新模式,着力构建惩防一体化机制,结合办案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6份,帮助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通过宣传画册、公益广告、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预防宣传,受教育人数达2000余人次,拓宽了预防工作的辐射区域。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建设,拓展查询范围,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854次,发现行贿犯罪记录12人次并逐一反馈。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总部大厦工程同步预防工作,得到了高检院预防厅厅长宋寒松的肯定和批示,荣获了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十佳预防项目,成为了海检特色品牌。
二、立足检察职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03人,提起公诉769人。其中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扫黄打非、打击电信诈骗、禁毒等专项行动,共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289人,提起公诉268人;立足维护经济发展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批准逮捕走私、金融诈骗等犯罪嫌疑人8人,提起公诉24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捕4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诉26人,首次对来厦实习的2名异地在校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强化诉讼监督。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对侦查机关应该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4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8件次,发出检察建议书14份;依法把好批捕、起诉关,纠正侦查机关漏捕漏诉的犯罪嫌疑人4人。所办理的江某诈骗案被评为全省十佳侦查活动监督案例。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7件,发出检察建议书7份,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2件。
依法妥善化解矛盾。健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搭建来信、来访、电话、网络信访平台,接待群众信访177件次。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构建涉检信访一体化工作格局,完善检察长接访、下访制度,开通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视频接访系统,方便群众就地反映诉求。全面落实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注重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决定的释法说理,积极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5件。
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对涉罪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源头治理。成立涉罪未成年人非羁押诉讼帮教基地,建立未成年人帮教档案,探索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分案起诉制度。全面、全程开展对特赦工作法律监督,依法建议特赦2名缓刑未成年人。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核查发现漏管人员并发函纠正。
三、深化检察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牢牢把握试点工作的原则方向和政策要求,根据上级党委和检察机关统一部署,成立司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出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检察人员分类改革摸底工作。探索建立司法责任制和检察官办案职权清单,推进检察官职务套改,完成首批检察官入额考试考核工作。开展检察机关办案组织改革,确保检察权依法行使、高效运行。
探索涉台检察工作新模式。建立涉台刑事案件公开审查机制,对部分符合条件案件采取公开听证、公开宣布等形式,增强办理涉台刑事案件的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建立台籍未成年人犯罪帮教机制,设立全市首个依托台企的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在台企设立检察联络点,聘请台商联络员,构建覆盖全市各区的涉台检察工作联络网,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与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建立检校合作机制,聘任特约检察员和特约专家,促进涉台检察工作成果转化,推动两岸法律理论研究及交流。
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作。成立速裁办案组,制定实施细则,明确适用速裁程序的被告人从轻量刑幅度;建立案件管理台账,将量刑建议纳入起诉书中;推动区公检法司四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联络员机制,协调解决问题。全年共办理刑事速裁案件261件,发出审前社会调查委托书93份,平均审查起诉时间仅5个工作日,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四、践行“三严三实”,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从检各项规定,完善内设机构负责人向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制度。开展“明责任、守底线、强作风”专项检务督察,强化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构建从严治检新常态。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组织和派员参加各项职业培训,开展业务部门轮训、全员素能培训和业务实训,在实战实训中提升专业素能。鼓励干警参加在职学历教育,选送干警参加系统外单位学习,检察队伍的学历层次和知识结构持续改善。深入开展“争先创优”工作,2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系统人才库,多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加强内部监督。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4,围绕高检院提出的八个方面共性问题,从身边事、手中案入手,开展“四查四看”5和“百案析查”6等案件评查6次,查找问题、建立台账、逐一整改。加强案件流程管理,推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将办案流程和关键节点纳入网络运行,做到全程监控、动态管理,促进司法办案责任制的进一步完善。
加强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和专项工作执行情况。深化检务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检察工作,听取其意见、批评和建议。将规范司法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台商联络员征求意见并整改落实。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开通“海沧检察”微信、微博,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执法办案环节的信息公开,依法保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以“争先创优年”活动为契机,全体干警奋发进取,求实创新,获得“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连续五届获得“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这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我代表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在座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与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二是随着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实施,基层检察院承担的工作任务更加繁重,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三是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2016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新机遇、新任务、新挑战,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区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和本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我区改革发展大局,统一思想认识,敢于担当、攻坚克难,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责任使命,狠抓各项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任务的落实,为活力海沧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我区“六化同步”,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危害改革实施、政府投资安全和国有资金管理的职务犯罪,加大对非法经营、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促进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依托社区检察官,广泛开展“法律六进”7活动,努力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践行执法为民宗旨。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履职着力点,继续深入推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办、积极预防涉农、民生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的打击力度。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和支持人民群众依法律按程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三)稳步推进检察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健全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管理体制和检察权运行机制。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侦查、批捕、起诉等工作,发挥检察机关在指控犯罪中的主体作用,调整完善诉讼监督工作格局。积极构建开放、动态、便民的阳光检务体系,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建设。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按照“五个过硬”8和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化机关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大力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加强检务保障工作,全面建设信息化检察院。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全力打造产城一体、生态宜居、乐活乐业的活力海沧作出新贡献!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八项禁令:严禁擅自处置案件线索、随意初查和在初查中对被调查对象采取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严禁违法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严禁违法干涉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违法违规处理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严禁阻止或者妨碍律师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严禁在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情况下进行讯问;严禁刑讯逼供以及其他非法取证行为;严禁违反办案安全纪律。
2、两个慎重: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扣押企业涉案款物。
3、五个不轻易:不轻易传唤企业负责人,不轻易冻结企业帐户,不轻易查封企业帐册,不轻易扣押企业财产,不轻易开警车进企业办案。
4、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范围内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着力纠正检察干警在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活动分为四个阶段:动员部署、学习研讨;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健全制度;总结验收、固化成果。
5、四查四看: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第二阶段的重要环节,包括一查司法理念,二查司法作风,三查司法程序,四查司法纪律。
6、百案析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第二阶段的重要环节,主要针对2013年以来执法办案中的正反面典型案件进行析查,深入剖析司法不规范问题产生的原因,总结教训,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
7、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8、五个过硬: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为新时期检察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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