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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人大报告
日期: 2011-12-14 字号: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1年12月14日在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陈子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海沧区“三新”建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立足检察工作职能,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保稳定促繁荣

加大打击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重点打击涉黑涉恶、暴力、团伙型犯罪,持续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类犯罪。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068件1476人,批准逮捕960件1290人;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50件1585人,提起公诉1091件1481人。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安排,配合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开展 “打黑除恶”、“严打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清网行动”等专项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坚持对重大、疑难、复杂、社会影响面广的案件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如提前介入两起因“沙霸”团伙引发的案件,及时打击犯罪,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深入查办职务犯罪,反腐败倡廉政

反贪污贿赂工作战果显著。共立案侦查27件29人,其中大案24件,同比增加118%,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集中查办了一批社会影响力大的系列案、窝串案,如工程建设领域潘某某等8人、许某某等4人受贿系列案,行政执法领域宋某某等4人受贿窝串案。其中,潘某某受贿145万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产生强烈的社会反响。持续、强大的反腐力度形成巨大的社会威慑力,近期又有两名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 反腐倡廉效果突显。

反渎职侵权工作成效明显。及时跟踪群众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等渎职侵权犯罪的打击,在辖区公路交通系统和农村征地拆迁工作领域,先后依法立案侦查洪某某滥用职权案、苏某某玩忽职守案,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警示教育成果突出。

(三)切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立案和侦查监督。依法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滥用强制措施、违法立案等问题,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件3人,监督立案2件3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件,追捕3人、追诉10人。

强化诉讼审判活动监督。依法提起刑事抗诉3件,二审改判2件;发出量刑建议684份,被采纳670份,量刑建议被采纳率达98%;建议提请民事抗诉9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裁判正确的申诉,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坚决维护法律权威。

二、深入化解社会矛盾,主动服务海沧跨越发展

(一)依法办理涉检信访,多措并举促和谐

重点化解征地拆迁矛盾纠纷。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中,涉及征地拆迁内容的申诉案件约36%,我们从服务经济建设、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采取“当抗则抗,能和则和,不和不抗适当提出检察建议”的灵活办案方式,努力促成息诉罢访,促进社会和谐安定。

健全完善涉检信访办理机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首办责任制,完善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方案;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环节的释法说理工作;认真开展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工作,依法妥善处理群众合法诉求,切实保障公民权利,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关注民声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开通举报网站和12309全天候举报电话,定期组织业务骨干“进村入社”受理举报、申诉和提供法律咨询,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共受理举报、控告、申诉案件365件,检察长亲自接访55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14人次,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保持涉检信访零积案零上访。

(二)贯彻“宽严相济”政策,严格执法护和谐

认真把握“宽”“严”标准,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利益的犯罪,从宽处理情节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社会危害性轻微的犯罪,做到严中有宽、宽以济严。最大限度地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对初犯、偶犯、过失犯及未成年犯等犯罪依法从轻处理,决定不予批准逮捕176人,决定不起诉27人。积极推行轻罪案件不捕直诉,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建议快速办理345件474人;制定《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操作办法(试行)》,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12件。

三、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建幸福和谐“新市区”

(一)着眼焦点,落实“平安海沧”建设措施

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专项治理,起诉侵害在校学生案件16件20人;加大对多发性侵财案件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827人,占批准逮捕总人数64%。积极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优化社会治安环境,群众社会治安满意率保持较高水平

(二)扫除盲点,关注“五类人员”和弱势群体

加强对“五类人员”的管理帮教,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和附条件不捕、相对不诉人员的帮教考察,有效预防和减少再犯罪。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探索法律援助协作新机制,与区司法局签定《关于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实施法律援助的协作意见》,为经济困难群体提供寻求法律帮助的新途径。

(三)创新亮点,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

积极探索未成年与成年犯罪嫌疑人分案处理的做法,实行无逮捕必要案件、不起诉案件回访帮教制度,积极教育、感化和挽救,敦促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岗”、“青年文明号”的牵头作用,与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及海兴社区签订共建协议,着力构筑家庭、学校、社区立体式的预防帮教网络。

(四)突出重点,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深入政、企、村、居,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宣传20次,举办专题讲座27场,广泛宣传反腐理念,营造廉政氛围。通过《检察视点》节目,以辖区典型案例为题材,用身边发生的事,警示身边的人,取得较好的预防效果。办案中不仅注重发现问题,更加注重解决问题。2007年以来,发送检察建议18份,推动相关单位完善制度39项,有效堵塞管理漏洞。我院“完善农场财务和承包制度”检察建议书,被评为“全省十佳检察建议书”。

(五)总结特点,维护台商投资区先行优势

作为最大的台商投资区,海沧台企集中,区位特点突出。我们从区情实际出发,积极试行涉台刑事案件专人办理制度,共办理涉台案件5件5人,指定专人与台商协会等组织进行日常沟通联系,加大对台商和台资企业的司法保护力度,增强台商对投资环境的安全感和信任感。

四、不断深化机制改革,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一)推进“检务公开”

建立电话查询、岗位查询和电子触摸屏查询相结合的立体化查询模式,及时答复当事人提出的查询事项。适应形式发展,加强网络的开发利用,积极运用检察互联网站开展检务宣传,提供便民服务,打造检民互动平台。认真规范告知工作,依法告知应知事项,保障诉讼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落实。试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在全市首创“起诉书中引用司法解释”的工作机制,广受好评并被市检察院发文推广。

(二)健全监督机制

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先后就公诉、控告申诉、规范化建设、侦查监督和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坚决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通过走访座谈、邀请视察、发函征询意见等方式,认真听取和采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召开人民监督员会议16次,促进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质量。

自觉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和措施。全面推进检务督察制度,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杜绝刑讯逼供、指供诱供;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制度,主动接受上级检察机关监督;对涉案款物的扣押、移交、保管、处理,实行严格的流程控制和跟踪制度,做到一案一盘点、一案一清理、款物随案走、案结款物清。

(三)推广信息化应用

以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为目标,加大信息化的应用范围和运用能力,提高办公、办案自动化程度,建成侦查讯问远程监控指挥系统,将信息化技术运用到办案、管理、组织、指挥、监督和服务等各个工作环节,逐步推进办公办案网络化、绩效考评数字化、综合管理电子化,有效提升业务建设和队伍管理水平。

五、坚持公正廉洁执法,致力强化检察队伍建设

(一)加强政治素质建设

始终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作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中心环节和根本举措,注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以班子带队伍、以管理促提高。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正确方向发展。

(二)加强业务能力建设

全面开展岗位练兵以业务竞赛、专题讲座、观摩庭审、案件评查、网络培训等方式,融入领导授课、干警研讨、专家答疑等形式,上下互动、内外交流,有效提高干警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今年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中,我院被随机抽取的16件案件,全部被评为质量优秀案件

(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认真组织学习《廉洁从政准则》和《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教育活动,举行检察官宣誓仪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每位干警始终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始终保持队伍高度的廉洁性和自律性。

(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

强调“文化育检”使检察文化成为干警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组织篮球赛、唱红歌、检察科学发展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活动,丰富和拓宽了文化育检载体;提倡学先进、献爱心,积极捐款赈灾、助养孤儿、帮扶贫困学生,引导干警走基层、进农村,普及法律知识、帮助困难群众,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检察工作各个环节,队伍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计财装备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三届被评为“省文明单位”,被授予“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省级青年文明号”、“省级先进档案室”等称号,多名干警先后获得“福建省优秀女检察官”、“厦门市优秀公诉人”等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院检察干警团结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长期以来一直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还不够充分,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干警就案办案、单纯办案的思想有待进一步转变,服务大局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少数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还有待于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通过扎实的工作和不懈努力,坚持用改革、发展和创新的办法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目标任务

今后五年,将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飞跃的重要时期,围绕我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海西先进制造业基地、厦门健康生态新城区和对台交流合作先行区”的建设目标,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高检院“三个强化”为总要求,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为我区全面加快科学发展,努力打造工业化和城市化示范区,争当“一体化、同城化”排头兵,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更加注重服务全区工作大局,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紧紧围绕服务我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发展优先、民生优先、生态优先、对台交流持续领先等重要部署,紧扣“拓展新港区、提升新工业区、繁荣新市区”,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完善执法方式,更好地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为我区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找准结合点、切入点,努力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有新作为。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抓源头、化积案,探索与基层综治建立联络机制,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加强重点治理、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强化自身业务素质、综合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力争公正廉洁执法能力和水平有新提高。

三是更加注重服务和保障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围绕民生问题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坚决打击侵害民生民利的刑事犯罪,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下功夫,从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出发,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四是更加注重深化检察机制改革,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坚持解放思想、勇于探索,深化改革创新举措,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机制、案件质量考评体系和监督工作机制,力争在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和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方面取得新突破,解决检察工作现实问题,破解检察工作发展难题,确保检察工作适应时代发展、形势发展的新要求。

五是更加注重检察文化的发展,不断提升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和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干警的思想文化,加强优秀传统检察文化思想价值的挖掘和发扬,加大宣传力度,以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各种检察文化活动,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创造有利的舆论支持,激发干警树立开拓创新、团结拼搏的精神,全力打造一支素质高、战斗力强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我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实现海沧科学发展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检察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量刑建议:又称量刑请求权,是指公诉人代表人民检察院建议,要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处以某一特定的刑罚,对刑种、刑期、罚金数额、执行方式等方面提出尽量具体的要求。

宽严相济:指对刑事犯罪区别对待,做到既要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法制的严肃性,又要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类人员:缓刑、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暂予监外执行人员。

检务督察制度:检察机关内部的一种监督模式,是完善对检察权行使的监督制约的一项重要举措。

三个强化:强化法律监督,强化对自身执法的监督制约,强化检察队伍的素质建设。

三项重点工作: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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