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1年3月 日在区 届人大 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国丰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0年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和政协委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0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提高检察队伍素质,推动了我院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一、坚持打防结合,注重源头治理,和谐稳定工作有所作为
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维护社会秩序。突出打击重点,对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案件加大打击力度,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80件229人,提起公诉225件286人。一是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年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40人,提起公诉35人;二是突出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年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12人,提起公诉120人;三是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妨害信用卡管理等犯罪活动,全年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8人,提起公诉13人。
依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进社会和谐。一是坚持对轻微刑事犯罪慎用逮捕强制措施,依法适用不起诉,促进社会和谐。全年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46人,决定不起诉5人,充分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二是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积极探索刑事和解办案方式,全年共向侦查机关发出《快速移送审查起诉建议书》49份,促成6件轻微刑事案件在检察环节成功和解。三是实行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制度,针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可以不予讯问的案件,向犯罪嫌疑人送达《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最大限度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全年共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11人次。
二、坚持服务大局,注重综合整治,三项重点工作统筹推进
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一是加强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力度,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和下访巡访活动,了解群众诉求,解决群众困难,切实把排查化解矛盾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二是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检察长约访制度,推行首办责任制,畅通信访渠道,规范接访行为,拓展接访平台,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我院窗口部门控申科被评为第六届全省“创文明行业,建和谐海西”竞赛活动示范点、被授予“2007-2009年度厦门市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三是深入开展涉检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对群众来信、来访案件逐一排查,及时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初访环节,多年来始终保持涉检信访零积案零上访。全年共受理各类群众的控告、举报、申诉材料50件,检察长共接访16件次,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一是参与对重点区域的综合整治,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专项治理,起诉侵害在校学生案件6件8人,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二是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完善缓刑、减刑、假释、监外执行人员报备制度,有效监督了监外服刑人员的监管。三是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机制,推行无逮捕必要案件谈话、回访帮教制度,对于情节轻微、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特别是未成年人,在作出不予逮捕决定后,及时跟踪了解犯罪嫌疑人被释放后的表现,避免犯罪行为再次发生。如未成年人刘某故意伤害一案,我院在对刘某做出无逮捕必要,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后,向其父亲等了解刘某的思想教育情况,并教导刘某学习技能,争取找到工作。后据学校反馈刘某已计划学习烹饪技能,努力成为一名好厨师,回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全年共跟踪回访犯罪未成年人2人次。
大力加强公正廉洁执法。一是加强廉政教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参加先进事迹座谈会和英模报告会,举行检察官集体宣誓,争创青年文明号,我院公诉科被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二是强化廉政管理,开展“严格执行制度、公正廉洁执法”专项检务督察活动,认真落实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三是改进执法方式,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坚持客观公正,慎用执法权力,最大限度兼顾各方面利益诉求。通过规范干警廉洁从检行为,保持建院32年违纪违法办案受查处零记录。
三、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协调发展,反腐倡廉工作齐头并进
关注社会热点,深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始终保持反腐败、查办大要案件的高压态势,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积极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深入辖区村庄,主动挖掘、搜集案件线索,依法严肃查办在农村征地拆迁过程中发生的职务犯罪。如去年,我院仅用八天时间,侦破某机关工作人员苏某某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玩忽职守案,维护了征地拆迁工作秩序,促进了国家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实现了反渎职侵权工作新的突破。全年共初查涉嫌职务犯罪线索21条,立案侦查4件5人,其中贪污案件2件3人,受贿案件1件1人,玩忽职守案件1件1人。
结合办案重点,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一是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多发的特点,与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协调建立职务犯罪档案查询,全年共完成30件409家(次)的查询工作,为相关单位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提供了有效参考。二是加强检校共建工作,与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签订共建协议,选派干警担任校外辅导员,共同推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职务犯罪工作开展。三是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对策研究。全年共开展预防调查和预防咨询43次,开展法制宣传7次,受教育人数达260余人次。
四、坚持整体推进,注重执法效果,法律监督工作稳步发展
全面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严把侦查活动违法监督关,针对侦查人员违法取证的行为,向区公安分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针对侦查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口头纠正6次;针对取保候审存在的问题等向区公安分局发出检察建议3件,均得到落实;对应当提请逮捕、移送起诉而未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依法决定追捕2人、追诉犯罪事实6起。实行重大案件介入制度,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如去年8月份,我院提前介入两起因“沙霸”团伙引发的案件,承办人在第一时间调阅卷宗材料,并就案件需要补充的证据和侦查方向对侦查人员进行引导,该两起案件报捕后,均在三日内顺利予以批准逮捕。全年共提前介入侦查21(件)次,改变侦查机关定性17件33人。
有效开展刑事和民事行政审判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落实和完善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制度,全年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4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积极推进量刑建议工作,向法院提出量刑意见30件,法院在审结案件中已采纳24件,采纳意见率为80%。强化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全年共受理和承办市检察院交办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5件,建议提请抗诉2件,均获省检察院支持。同时对不服正确裁判的申诉人,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法律权威。建立健全检调对接机制,促成民事和解2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五、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科学发展,队伍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以开展专题性教育为载体,转变队伍思想作风。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和向省检察院下派驻村干部李彬同志学习活动,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队伍呈现出奋发向上,拼搏进取的良好风貌,我院的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受到了市文明办和市检察院的书面通报表扬。集中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进一步端正干警执法思想,改进执法作风,取到了较好的效果,我院荣获“厦门市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
以培养高层次人才为目标,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加大培养和引进高素质人才力度,严把检察干警入口关。大力倡导学习型检察院建设,扎实推进大规模检察教育培训,突出抓好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领导素能培训、以执法办案人员为重点的专项业务培训、以新进新任人员为重点的任职资格培训,全年共组织各类培训30次,干警参加培训50人次。广泛开展学历教育、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开展公诉人出庭行为评议等活动,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技能,涌现出多名业务能手。全年共有6人(次)受到省市区表彰。
以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为基础,规范队伍执法行为。推行“阳光检务”,自觉接受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社会监督,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视察我院反渎职侵权工作。继续探索检务督察机制,组织开展“规范执法,安全办案”、“百万案件评查”专项活动,通过自查和抽查的方式,对7个案件进行评查,受到区委政法委的肯定。继续抓好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工作,确保依法、文明、安全执法。实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制度,全年共对立案的4个自侦案件移送上级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经上级检察院审查,全部决定批准逮捕。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在应对挑战中经受了考验,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积累了经验,在改进检察工作的道路上迈出了新的步伐,各项工作保持了稳健发展的势头。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表示衷心感谢!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高层次、领军型、骨干型人才数量不足,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的现象仍有发生,执法规范化体系和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继续给予关心和支持。
各位代表,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检察工作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2011年我院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的精神,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机制、强化管理、依法履职,为推动海沧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增强执法办案的针对性,提高服务大局水平。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加快转变经济方式的主线,进一步把三项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顺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海沧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紧抓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创造和谐的治安环境。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继续深入开展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推动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坚持打防结合,寓预防于办案之中,积极参与工程建设、土地管理、金融、司法等领域专项治理,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高度重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二、增强民意沟通的主动性,提高执法公信力。一是要更加注重群众诉求。深化司法为民理念,畅通群众控告申诉渠道,健全社情民意调查机制,更加关注群众的呼声、老百姓的感受、社会的认可,使检察工作更好地贴近群众、服务群众。二是要更加重视源头化解矛盾。积极参与“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把调解优先原则落实到执法活动中,及时有效化解矛盾。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释法说理、政策解释、心理疏导等工作,让案件当事人信服,让群众信服。三是要更加推进执法公开。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四是要更加维护司法公正。坚持把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作为诉讼监督的着力点,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通过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强化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
三、增强人才培养的实效性,提高队伍综合素养。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检察人员恪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的检察职业道德,大力弘扬健康、正气的检察文化,始终保持检察队伍的政治本色。围绕创先争优目标,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考核制度,着力推行精细化管理,引导干警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严格落实纪律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加强内外监督,推行案件集中管理机制,紧紧围绕推进自身公正廉洁执法的要求,在细化执法标准、强化执法管理上下功夫。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良好的工作业绩,回报全区人民的关心与厚爱。